重磅!营业税正式废止
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定,标志着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会上指出,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法规,并重新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
为确保稳妥有序,按地区、按行业逐步扩大试点,最后啃下四大‘硬骨头’行业,实现了营改增全面推开。” 美国《华尔街日报》则称,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对于全球增值税改革具有开创意义。
实践证明,营改增成效超出了我们的预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天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决定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根据13%这一档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将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降至11%。
会上最后强调,营改增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各部门决不能松懈,要不断深化这项改革,努力推动我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稿件来自:财务部王思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