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只关心发票!税务正在严查工资薪金
2017年真的是税务严打年,今年刚刚过去一半,最新一轮税务稽查就“暴风骤雨”般的开始了。稽查力度可称为史上最大。今年稽查与往年最大的区别之一,就在于个税方面,而个税的重点就是工资薪金!
以下工资薪金申报、处理中常见的错误行为,很可能引发极大的稽查风险,大家可根据分类自查一下
一、是否存在虚列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情况
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当企业雇员的工资薪金收入额较大时,将适用较高的税率,企业在扣缴时,可能会将收入拆分以适用较低的税率。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中,职工薪酬可做税前扣除,企业可能存在虚造员工名册、假发工资的行为。
常见的虚列工资3个行为:
1.虚增工资薪金支出以达到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目的。
2.虚列员工花名册的方式为收入较高的雇员分摊收入。
3.企业在扣缴时,虚造员工名册、假发工资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异常零申报情况
金三大数据在分析工资薪金扣缴时,发现存在大量的零税额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其中可能存在异常的零申报情况。
1、已离职人员未及时更改人员,直接零申报。
2、企业为了帮员工少缴税直接虚列工资为0或3500以下。
3、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是否重复享受,有企业存在年终奖分多次发放给员工的现象,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也是稽查的重点。
4、是否有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实际按其他的税目申报纳税。
5、纳税人是否有两处以上取得所得未自行申报补税的情况。根据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申报记录,按个人汇集其工资薪金所得,对于相同属期内存在两处以上正常工资薪金或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且在征期内未做自行申报的,列为风险纳税人。
(稿件来自:财务部王思洋)